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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止于智者,网络和谐你我,政企共建平安社会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内企业员工网络安全意识,普及网络安全知识。近日,华士镇派出所民警专程赴江阴市华士双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宣传活动。



普法网络谣言

  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企业员工讲解网络谣言的危害性,介绍网络谣言的定义和辨别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安全文明上网,加强自我防范。

  01、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别有用心的人员利用境内外网站、社交平台等网络介质,传播没有事实依据,且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不实信息。

  02、网络谣言常见类别

  ① 网络灾害谣言: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② 网络恐怖谣言: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引起公众对政府管理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

  ③ 网络犯罪谣言:指捏造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

  ④ 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损失。

  ⑤ 网络个人事件谣言:指针对某些个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

  03、如何辨别网络谣言

  ①文章发布的权威性。
  注意观察文章结尾是否有署名或标注出处,判断其是否由权威媒体或机构发布,避免被作者主观臆测带偏。

  ② 内容观点的客观性。
  阅读时应注意文章是否存在夸大事实、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极端言论、文不对题等表达方式。

  ③ 浏览页面的健康性。
  部分平台为吸引关注,将色情、浮夸等类型的图片设置为封面,或页面含有大量广告、网络小说链接等不健康内容。

编造散播网络谣言的后果

  01、民事责任

  网络造谣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等,按照新实施的《民法典》第179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02、行政处罚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03、刑事处罚

  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宣讲活动结束之际,民警还强调,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破坏国家安全,不仅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众利益,更可能对自己及家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每个人都应肩负起责任,做到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共建平安社会。